• 中国农业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3-30 字号:[ ] 信息来源:档案与校史馆 浏览次数:
  • 全校师生、校友、相关机构和各界朋友

    作为中国第一所国立农业高等学府,新中国第一所现代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已经走过百余年的办学历程,即将迎来不平凡的建校“双甲子”之年。百余年来,学校一代代师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坚守教育、科研和服务社会职责使命,殚心竭虑,百折不回,解济民生,化育英才,书写了中国农大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为了更全面地以档案记录校史,传承农大精神文化,保护学校校史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中国农业大学档案与校史馆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工)及家属、校友、相关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长期征集散落在单位、社会和个人手中,具有保存历史价值的校史档案资料,补充完善学校档案与校史的档案资料馆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1905年学校筹建时起,包括:原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1905-1914)、国立北京农业专门学校(1914-1923)、国立北京农业大学(1923-1928)、北平大学农学院(1928-1938)、北京大学农学院(1946-1949);从清华学校农科到清华大学农学院(1921-1949)、从延安自然科学院生物系到华北大学农学院(1940-1949);北京农业大学(1949-1995)、从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到北京农业工程大学(1952-1995)、中国农业大学(1995- )各历史时期与学校有关的各类校史档案资料。

    二、征集内容

    1、学校各历史时期,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各种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照片、声像及工作生活用品等实物;反映学校各时期发展建设成就的其它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实物;

    2、反映学校各时期在校工作、学习和生活情景的著作、课本、手稿、笔记、书信、日记、题词以及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录取通知书、毕业文凭、学位证书和纪念章、校服、校徽、奖状、票证等各种有纪念意义的工作、生活用品等实物;

    3、中央、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4、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学校各个时期校园建筑、景物、建设风貌的照片,和带有校名印记的各类物品等;各个时期学校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各个时期学校机构部门、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材料及其出版刊物等;

    5、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反映学校各时期发展建设成就的照片图像、校史实物的原件或复制件,以及翻拍或扫描的数字化校史资料。

    6、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文献和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有意愿主动提供校史档案材料的单位或个人,请与档案与校史馆联系;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档案馆办理捐赠移交或存档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有特别重大价值的,可给予一定的捐赠奖励。

    2、代管或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档案馆可代为保管,也可复制、翻拍或数字化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3、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或口述材料,可以用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方式,寄送给学校档案馆。

    四、有关说明

    1、直接交送或快递邮寄(请注明“校史资料”),档案与校史馆承担邮寄费,或视情况补助部分交通费(市内)。

    2、因路途较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直接交送者,可电话接洽捐赠事宜,我馆将派专人上门接受捐赠;上门收集整理、复制拷贝、取件等方式均可。

    3、档案与校史馆将对所有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将办理规范的归档入馆手续,妥当永久保存;捐赠人的相关权益将得到充分尊重。

    五、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中国农业大学档案与校史馆(邮编:100193。请注明“校史资料” )。

    联系人及电话:蔡远渊(010-62732292)、 苏雅澄(010-62732100)、 李静(010-62732898)。

    中国农业大学档案与校史馆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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