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最重要、最直接的工作记录和历史见证,对于今后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防治处置和研究工作,具有重要的档案查考和经验借鉴价值。在新冠疫情发生初期,根据上级要求,档案与校史馆发布了《关于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随后与相关单位多次进行了沟通和落实推进。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归档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以及《中国农业大学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新冠疫情防控档案移交工作,提示如下:
1.档案移交范围:从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到2023年1月8日国务院宣布对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期间(2020-2022年),我校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档案和实物资料。
2.归档责任分工:
(1)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所形成档案的归档责任单位,负责2020-2022年学校疫情防控各类重要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和移交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的5个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本组(本单位)新冠疫情防控档案的归档移交,对本单位2020-2022年形成的疫情防控相关档案材料实现应归尽归;
3.落实单位立卷归档制度:各单位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加以系统整理组件,编排页号,拟定标题,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将相关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平台(办事大厅-1701档案管理平台),经单位主管档案负责人审批后,再将档案实体移交至档案与校史馆;
4.截至目前,有部分单位已完成新冠肺炎疫情档案的归档移交;未完成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移交工作。
归档移交联系人:李静 62732898 , 廖惠芳 62732739。
感谢各单位的支持配合!
附件:《关于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
档案与校史馆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