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次华(1901—1930)
李次华,又名李光浪,四川省梁平县(即梁山县)人。生于1901年7月 28 日,卒于1930年10月4日,年仅29岁。烈士。
李次华1923年考入国立北京农业大学。1924年东渡扶桑,入日本士官生学校学习。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他回到祖国,参加反帝斗争。1926年在北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被党组织派到“梁山公学”任训育主任,并以此身份为掩护,开展各种斗争。1930年7月 29日担任四川红军第三路游击队第二大队队长。1930年10月4日被敌人枪杀。
李次华从日本回国后,于1926年的冬天返回四川省梁山县进行革命种子的传播,从事革命斗争。1927年1月29日,军阀吴行光召集梁山机关法团负责人,商讨预征 1927年、1928 年、1929年三年田赋办法,李次华以旅外学生代表资格参加了会议。在会上,他揭露军阀吴行光的剥削罪行。会后,他与同志发动群众进行了游行示威。随后,他离开梁山去涪陵、长寿等地从事革命活动。1928年,李次华以“梁山公学”训育主任身份开展各种斗争。
1929年“五卅”纪念日期间,梁山县尚未正式成立国民党党部,只有一个梁山国民党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委会”),指委会的成员根据其主子的旨意,通知“五卅”这天不放假、不开纪念会。中共梁山地下党组织发动并组织群众同指委会进行斗争,在县城南门外操场召开纪念大会。大会由李次华主持,他在会上做了非常激昂的演说,对指委会进行了强烈的谴责。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在李次华的指挥下,群众当即将指委会的牌子砸毁。事件发生后的当天夜晚,梁山县县长王笠僧下令逮捕这次运动的领导人,李次华等七人被关押起来。中共梁山县委遂发动各学校的学生罢课予以声援。次日晚,王笠僧怕事态扩大,只得直接向被捕者解释说,是“误会”造成的,准备释放。这时,被捕者得到党的指示,拒绝无条件释放。经过多次谈判,最后以四项条件为释放前提取得最后胜利。
李次华以“梁山公学”教员的身份为掩护,与其兄李光华经常深入农村发动群众,组织农民武装,建立农民协会,开办平民夜校。李光华、李次华两兄弟领导的太平民团,一面加紧对壮丁进行政治发动及进一步搞好军事训练,一面积极发动群众,准备武装暴动,配合虎南农民武装起义。1930年7月29日,中共梁山县委根据省委指示,将虎南、龙沙、太平三支农民武装力量合并组成四川红军第三路游击队,远征到湘、鄂西与贺龙队伍汇合。在行军途中,李次华率领游击队员走在队伍的前面。当游击队向东挺进时,军阀陈兰亭所属张晓平团从忠县尾随游击队而来,并跑到了前面,堵住了游击队的去路,企图兵分几包围,消灭游击队。游击队总部获得这一情报后,立即决定,在敌人进攻的半路上伏击敌军,由李次华带领第二大队到右翼,打击敌人。由于战斗失利,李次华、李光华等人被俘。在关押期间,李次华受尽4种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