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鹏先(1909 - 2008 )
高鹏先,原名高东福,河北省完县(今顺平县)人,生于1909年5月。原中共北京农业大学党委代理书记、北京农业大学核心领导小组组长。
高鹏先因家境贫困,到官费的保定第二师范读书,在那里走上了革命的道路1930年参加了党的外围组织反帝大同盟,1931年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因上街书写“苏维埃万岁”标语而被捕,由于他机智地应对和学校的担保才获释。1937年11月参加共产党。高鹏先于1931年高师毕业后曾做过小学教师,直到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1937年11月任完县一区区委书记,1938年12月任完县县委书记,1944年9月任平西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48年4月任察哈尔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49年5月任察哈尔省省委委员兼省委党校校长,1949年10月任中共华北局组织部组织处长,1953年4月任中央组织部交通运输干部处处长,1956年任中共中央交通工作部部务委员。 1961年2月到北京农业大学工作,先后任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农大顾问。1992年10月离职休养,正部长级待遇。他是全国政协五、六届委员。
1961年春,高鹏先来到北京农业大学工作,曾任第一副书记,代理党委书记。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党委工作条例,校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21项条例,使学校工作走上了条理化、制度化;教学工作加强了,总结出“做、听、读、议、总、写”的教学经验;他从河北省要来25000余亩地,建立了涿县教学农场;在全国首创,成立了高等学校中惟一的一所研究院;“红色教授八条”的提出,极大的鼓舞和调动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全日制和半农半读双轨制办学道路的提出,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并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转发到全国;“五层楼”设想的提出奠定了农大发展的基础。
农大在河北涿县办学时,有人要把农大“一分为五”,即要农大分散到河北五个地区去办学。高鹏先以他特有的卓识与顽强,决定“坚决顶住”。他以不容商量的口吻说:“这办不到,别说一分为二,就是从农大身上割块肉(指从农大抽调出去一部分人)也不行。”在那“四人帮”横行的情况下农大逃出被肢解的厄运。
1977年邓小平复出,8月4日,高鹏先、王明远、沈其益以他们原为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的身份和华北农大核心小组成员的名义呈交了写给邓副主席的信。邓副主席对沈其益的当面汇报及高鹏先等三人的联名信十分重视,于1977年8月9日作了批示:“在座谈时,他们读的很激动,建议国务院派专人调查和处理”。国务院于1978年11月28日正式下达了国发(1978)24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华北农业大学搬回马连洼并恢复北京农业大学名称的通知》,为农大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有人说高鹏先是德高望重的校长,是功勋卓著的校长;也有人说他是能办大事的校长,是在灾难中支撑和挽救了农大的校长;还有人说他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校长,是用人格塑造自己形象的校长,是干一番事业带出了一支队伍的校长,但高鹏先认为事情都是大家做的,自己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