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在庆祝建党百年的重要历史时刻,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经研究,学校将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推进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杜太生 副校长 二、参加人: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社会服务处、就业创业办公室、信息办、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校医院、农学院、人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2、通报近期学校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进展; 3、交流学习体会,研讨推进二级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四、会议时间、地点:2021年9月28日(周二)下午15:00,东区主楼433会议室。 请以上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准时参会,并根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佩戴口罩,间隔就坐。 会务联系人:李静, 电话:62732898;苏雅澄,电话 62732100。 档案与校史馆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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