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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学生档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9-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档案与校史馆字号:[ ]

一、学生档案的转递

1、档案转递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只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就业相关信息,其他环节均会由学校各部门配合完成,无须来馆办理提档或调档申请等事宜。

具体流程为:

(1)毕业生确定就业相关信息,提交所在学院。

(2)由学院将就业相关信息提交至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

(3)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审核信息,报北京市教委打印就业通知书。

(4)就业相关信息及就业通知书由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转至我馆,由我馆负责转递毕业生档案。

2、档案的转递形式

学生档案一般由我馆通过北京邮政EMS统一转递,不提供机要交通转递方式。

3、档案的转递时间

学生档案由我馆负责每周统一转递一次,转递时间为每周二

4、档案转递信息的查询

每周五前快递单号会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学生手机,并上传至档案与校史馆网站右下角“学生人事档案转递信息查询”系统,学生可以通过输入姓名与学号自助查询。

5、档案的自提

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得由本人自带,如档案接收单位有正当理由,提出以自带方式转递毕业生档案,需提供档案接收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办理档案自提的手续为:学生到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备案,并领取就业通知书,然后凭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档案自提介绍信,或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盖章审核后的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并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来馆办理档案自提。

6、退学学生档案的转递

退学离校学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需持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来馆办理档案自提或邮寄转递。

7、委托他人办理档案转递

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前来办理档案转递、自提等相关手续,受托人需持办理相关手续的上述材料外,还需持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学生档案的移交、归档和利用

1、用人单位政审毕业生档案

(1)用人单位对拟录用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进行政审,可派专人来馆查阅,也可以发函至我校由学院代查。

(2)来馆政审档案的专员需持用人单位介绍信、毕业生所属学院分党委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用人单位若发函至我校政审,则由学院分党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来我馆查阅学生档案;学院负责政审材料的填写与盖章。

2、学生档案其他移交、归档和利用的事宜

到我馆办理学生档案其他移交、归档和利用的事宜,请遵从《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art/2020/5/14/art_47_678890.html)中的相关规定。


本指南所涉及的各项服务的办理程序及要求,均遵从《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由档案与校史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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