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档案校史工作是高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和为校育人的职责使命,也是大学文化和精神传统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效能,档案与校史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于近期调整了馆内部门设置和人员分工,与校内各单位(院部场所)的业务对接人员也有相应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馆内设置部门(科室):文书档案室、教学科研档案室、展览服务室、信息技术室(虚设)、编研中心(虚设)、办公室。 2、我馆各业务部门(科室)分别联系学校相应单位,分工负责不同领域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服务和相关资料编研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对接单位及联系方式请见:档案与校史馆岗位设置及联系方式。 3、根据《档案法》及上级档案管理法规、政策要求,高校档案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档案机构统一管理,实行由文件材料形成部门(二级单位及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与校史馆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各单位档案分管领导、兼职档案员的联系沟通,不断完善我校档案与校史工作机制。 新的部门(科室)设置及分工调整方式自2020年新学期开学起实行。感谢各单位的支持配合! 档案与校史馆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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