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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物类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4-12-2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档案与校史馆字号:[ ]

 中农大党政办发[2014]19号

    第一条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出版物档案是指我校编辑出版报纸、书籍、学报以及其他内部刊物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材料。

    第三条  出版物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其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方便开发利用。出版物档案工作要纳入出版编辑单位的管理制度,纳入出版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学报编辑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出版编辑部门在布置计划、检查、总结、验收工作时,要同时布置计划、总结、验收出版物档案工作。

    第四  归档时间

兼职档案员应在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年应归档的出版档案,集中向校档案部门移交。

    第五  归档范围

综合管理、出版物的编辑,出版等方面的内容,归档的重点是出版活动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尤其是出版物本身。

    第六条  本细则自修订印发之日实行,档案与校史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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